提交部门:社科处 提交时间:2014-11-27 9:01:51 字号:大 中 小
校发〔2014〕253号
校内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实施《我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(2011—2020)》,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体系,以改革、创新、发展的思路探索评价体制、机制,激发和保护教师潜心钻研、砥砺创新的学术精神,推动学术精品成果的产出,学校制定《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非量化评价办法》,现予以发布,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附件: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非量化评价办法
吉 林 大 学
2014年11月24日
2014年1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