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根据工作需要,为规范学生退学审批流程,自今日起启用新版《我校学生退学审批表》,要求所有申请自动退学及取消学籍的学生填写本表。
按照《我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校发[2005]168号文件)的要求,对学生的退学处理,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。学生退学由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填写《我校学生退学审批表》,经相关部门审核、学校审批后,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出具我校退学决定书并送交学院转给学生本人。
退学的学生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填写学籍变动通知单,并要求在接到退学决定书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手续,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2013年11月20日